第28章 求我当警察_乡村小警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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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章 求我当警察

  一摞钱,一共四五张,加起来也有2o元。

  郑毅把自己兜里的家底放在餐盒旁边,双手一摊,无奈的说:

  “老头,警察的饭不能白吃,你就是把我带走了也没用,兜比脸还干净,就这些钱,都给你行了吧……”

  一盒海鲜套餐给孟达2o块,这比打了五折还要狠!

  孟达才不上当呢。

  他掏出警官证和一副手铐往桌子上一扔,整了整笔挺的警服,一眼严肃的说:

  “就算你是白丁一个,请问,物权法规定你吃了?还是吃顺手习惯了?小子,照价赔偿吧,588一套。”

  完了,上套了!

  郑毅嚼着嘴里香飘喉咙的饭菜,一下子明白了:

  自己刚才在太平间那唱了一处空城计,把小蕾丝骗到太平间去了,眼前这个老狐狸更精,虚掩着门,给自己下了个套。

  不光是套,是很多人闻之色变的警套!

  “老混混,哎,别看我山里人,可也是认识字的,门外上面不写着人民…为人民嘛,饿了就吃呗,大不了给你干两天活。”

  郑毅指着门外的霓虹灯箱说道。

  孟达看他反应快,抬头自然的往灯箱那里看去。

  这光景,郑毅没闲着,端起饭盒,哗啦啦又吃几口,把饭盒底上的饭菜吃了个流光净。

  他还大言不惭的安慰自己说:

  “吃吧,吃吧,不吃是啥子呢?我叼毛没有,抓我没用,有能耐你抓江洋大盗、恶贯满盈的家伙去,那算你能耐。”

  言外之意:我就一个三无人员,你能怎么我?

  “抓江洋大盗、恶性犯罪?亏你郑毅说的出来,都说你家祖上是郑成功,我看是太监祖宗郑和还差不多,你有脸说吗?你那个失踪的老爹更没脸说吧,他啊……”

  见鬼了!孟达递过来一瓶纯净水,一脸稀奇古怪的表情。

  “唉,老头,你骂谁呢?我祖上就是郑成功怎么了?你爷爷才郑和,你外公才秦桧呢,噗!”

  郑毅喝了半口水,对准了孟达的衣服,一口气喷了人家一身。

  这怨郑毅吗?

  自己那个一脸冰冷不开褶的爹,他没失踪时,每天早出晚归,有时候几十天见不到面,郑毅哪知道他忙乎什么?

  自己脸皮再厚,也不能和太监什么的扯上。

  “郑毅,你这个逆子!清风江桥怎么保住的?还有,当年除夕夜暴恐大案,整个1o1公交车堵成一条长龙,从南区延伸到了xc区那叫几千人呢,当时要是没有你那个老子,别说车了,连东城西城两个区都炸掉两大块了……唉……”

  孟达蹲在凳子上,两眼放光,说起郑毅的老爹郑飞雄,感叹不已。

  他眼中的郑飞雄,是个奇葩类型的怪人,常年奔走在出力不讨好的大要案中,甚至是秘密战线上,创下了一个个刑警界奇迹,可又是个生活上的奇葩:

  那个无情无义的家伙,本来不急的事,办案路过自家胡同时,对家门口看都不看一眼。

  “我去,怪不得我脑子不太好使呢,原来这家伙管生不管养啊。”

  郑毅对老爸几乎没什么感情,耳朵里,仿佛听到的是别人的故事。

  “现在看来,他那么无情无义真是聪明啊,要是天天带着你玩,估计你也保不住了,当年有人出三千万买他人头,一千万买你脑袋,现在你也给我小心点。”

  孟达看着他一脸冷漠的样子,眉宇间明明就是一个年轻版的郑飞雄,犹豫着说出自己的担忧。

  “老头,算了,别蒙了,你就说这盒饭让不让我赔吧,说真的,本少爷烂仔一个,刷脸行,要钱没有,再说了,靠,谁让你馋我的,

  要不是你放这好吃的,老子弄块烤地瓜,吃的舒舒服服的。”

  郑毅开始耍赖了,至于什么上辈人的事,他一点都不感冒兴趣。

  “胃口看着倒是不错,可惜啊,你就是一个吃烤地瓜的命,我要是你啊,当警察多好,越当越大,待遇越来越好,

  当年,你老子卧底潜伏,吃过犯罪集团里的万元套餐,坐过玛莎拉蒂和装甲车,连私人飞机都开过,后面还坐着两个女模特秘书。”

  孟达自然了解郑毅的劣根性,要是针尖对麦芒,那就一个找挨喷。

  “来来,年轻人,我孟达算仁义吧,咱俩见面也算是朋友了,你忙乎一天了,再给你吃点。”

  孟达说着,拉开抽屉,又拽出一盒盒饭,上面是白花花的米,下面是些肉和菜。

  “噗!这么牙碜,咯死我了,你……”郑毅吃了两口,现上当了,吃了海鲜套餐,再吃这三两块的盒饭,比干巴巴的屎都难吃。

  “怎样?你要是回平民窟混,天天就吃这玩意,你刚吃的是老子那份,海鲜套餐,我是警监,工资高,想吃就天天吃,你想吃的话,那就是癞蛤蟆想吃海鲜饭。”

  孟达看出来了,这家伙毕竟是个不谙世事的少年,对吃的研究的不多。

  郑毅皱着眉头不吱声,眼睛呆呆的看着旁边那盒飘着香味的空饭盒,心道:

  “还是那个好吃,从小就没吃过这么好的,看样警察这活不错。”

  两个人面对面站着,孟达把郑毅这两天的拳头打混混的事,一次次点评了一遍,说的简略得当,最后送了他一句:

  “你那两下子,啥也不是!”

  “我去,老头,你要是眼睛有问题,赶紧给我上眼药去,这眼光也太盲人了。”

  郑毅吃惊的盯着他的眼镜,半是疑问,半是讽刺的说。

  “未来的警务工作,是科技与人的最佳结合,是信息化和人脑的完美连接,你那种打打杀杀的,是逞一时英雄,

  过过瘾罢了,没有执法权,没有战斗平台,充其量就是个有点名堂的小混混。”

  孟达举着水瓶,直视着他的目光强行灌输这些理念。

  “老头,你就扯吧,比方说你那些警员厉害吧,还和我玩群狼战术呢,我不照样坐着一台免费加长林肯大摇大摆的出来的?”

  郑毅以前在山里对着一群牛吹牛,漫无边际的吹,现在对着这个老头也不惯着。

  “那是他们办法不合理,你坐林肯车,一般人不能拦的,但是,信不信?我只要下一个命令,警方就能直接把医院地区封锁起来,连抓你的雷欣欣都出不来,这一点你不能吧。”

  孟达当然知道郑毅坐在一个破三轮车上,趴在地瓜嫂身上混出来的,却没揭他。

  “信个屁,咱俩打赌啊,你要是输了,往后见了我,别废话,直接请我一顿海鲜盒饭,怎样?”

  郑毅吧嗒着嘴,看样有些为难,无聊的掏出桌子上火柴棍,随意的剔着牙。

  “老夫这点饭菜,还请得起。可你要是输了,就乖乖的当警察去。”

  孟达知道这头小野马驯服起来难度。

  孟达明白:铁血刑警血统,加上重重迹象表明,他藏有郑飞雄留下的刑侦秘笈。

  另外,单是他神秘的味觉、视觉那些本事,自己要是收服了他,那么,清风市,乃至龙兴省的未来公共安全就大有希望了。

  “老头,你别扯了,看在海鲜盒饭的面上,咱俩先立个字据,我写!一会,你告诉我你身份证号、警号什么的,对了,你警务室肯定有印泥吧……”

  郑毅怕他耍了自己,撕了张台历上的纸,开始靠在桌子上写协议,嘴里嘟囔着:

  “大晚上的,你能调来人?老糊涂了,还是糊弄鬼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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